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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6 来源:www.hfipr.com
为提升企业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培育企业吸纳专利技术意识,加快企业专利技术转化步伐,根据《沈阳市专利技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18年沈阳专利申请补助资金如下:
办理沈阳专利申请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1)申请补助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超期不结题或验收不通过的行为;
②企业应当保证按需提取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③具有基本生产条件,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高的资信等级;
④无侵犯和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⑤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能积极配合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专利贯标、专利导航等创新工作;
⑥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补助的专利技术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报专利必须为近五年来获得授权(或签订转让合同、许可合同、技术合同)的有效发明专利且专利权属明晰;
②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有利于推动技术改造升级、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
③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产业化前景;
④专利权利不完全归属于一个权利主体的,必须以一个权利主体名义申报,同时取得其他权利主体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⑤已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专利转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⑥符合资助的其他相关条件。
支持额度根据专利技术水平、评估价值及产业化情况择优给予补助,单件专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专利技术创新价值较高且具有较好市场前景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补助额度不高于200万元。由多个发明专利组成的专利池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
对于企业从本地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购买的专利,补助额度上浮10%,上浮部分补助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用于其科技成果再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