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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来源:www.hfipr.com
慧丰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每天都会有很多客户来咨询很多问题,因此千奇百怪的事情也都听说了一些,但是今天说的这件事,虽然不是我们客户提到的,但是却是同行口中说的真事,本人听后,表示居然还能这么做,感觉好深的套路,一起看看吧!
故事发生在7年前,S先生决定创业,于是就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都知道注册商标很繁琐,而且S先生还不太懂知识产权这一块儿,就委托了一个商标代理公司来办理商标注册,一年时间后,S先生拿到了商标注册证,开始在天猫商城上做生意,生意越来越大。
2年前,另一个A先生突然对S先生注册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注册商标时,他提交了伪造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为地址变动,S先生并没有收到商标局无效案件的答辩通知。
1年前,S先生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了,但他还是没收到商标局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标局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是这么写的:
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采取了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等行为。本案中,根据经审理查明2、3及申请人(A先生)提交的证据1、2可知,本案被申请人(S先生)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向商标局提交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相比较,除经营者姓名处显示不一致外,其注册号、发证机关、日期、字号名称、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服务等内容均一致,且被申请人(S先生)亦未进行答辩。故,可以证明被申请人(S先生)申请争议商标时所提交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系伪造,争议商标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之情形。对该争议商标的注册宣告无效。
事情说到这,有朋友就会说,那赶紧找当初代理的公司问情况啊?别急,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半年前,S先生收到了B先生的律师侵权函和天猫投诉书,称其产品使用的品牌侵权了B先生的注册商标权。这个时候,S先生才知道,自己注册的商标已经无效,而B先生注册了相同的商标。于是S先生赶紧找法律人士咨询帮助,当然,得到的回答也是无奈的,商标已经注册无法补救,只能重新申请别的。
非常生气的S先生,回想自己当初注册商标时候提供的是自己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确定是真的啊,怎么还成假的了?这时候才想去找当初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结果,相信大家也猜到了,当初的商标代理公司早已经人去楼空,哪还有人,也就没办法证明他给的执照是真的。
没有补救办法了,于是S先生只能在申请一个商标,但是由于产品特性,所以申请的商标名字并没有通过审核,理由是与开始注册的商标近似。
这个时候,正一筹莫展不知道怎么办的S先生却收到了B先生的一个提议,B先生可以转让商标给S先生,但是需要一个很高的费用。
事情叙述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看出来问题了,S先生这时也意识到问题所在了。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和A先生以及B先生应该是一伙人,合谋给S先生设了一个套,利用了S先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这块盲区来欺骗他。但是,S先生却没有实质证据来证明,所以事情的结局在这里就不说了,肯定不是美好的。
今天说这个事情,在这里只是提醒大家,商标注册的坑很大,一旦入坑,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选择代理机构一定是在商标局进行备案过的机构,不要贪图便宜或其他诱人条件就随便的进行选择。知识产权的保护,切莫粗心大意!